离职、跳槽时,不仅是工资,税金和社会保险的手续也会一下子全部启动。若在年内跳槽,会在新单位的年末调整中一并结清;但如果到年底仍未再就业,就必须自己办理确定申告(个人所得税申报),否则多缴的税款不会退回。此外,居民税是"针对上一年度所得的后付款",因此徵收方式会随离职时期而变化。本文将离职、跳槽相关的税务事项,分为"源泉徵收票、所得税、居民税、退职金、社会保险"加以梳理。
首先领取的"源泉徵收票"是起点
离职后,单位会向你交付源泉徵收票。这是当年支付的工资以及所扣缴的所得税的记录,对于新单位的年末调整或自己办理确定申告都是必备的。请务必妥善保管。
所得税:视年内跳槽还是跨年而不同
在年内跳槽了
只要将前一份工作的源泉徵收票提交给新单位,就会在12月的年末调整中与前职部分合并结算。原则上无需自己办理确定申告。
到年底仍未就业
由于没有人为你做年末调整,因此需要在次年自己办理确定申告。在职期间往往被多扣了源泉徵收税,因此很多情况下会退税(退回多缴部分)[国税厅 No.1910]。
工资的源泉徵收是按"全年持续工作"的前提计算的。若在年中离职,工资总额和税额会比预想的少,再反映各项扣除(基础扣除、社会保险费、人寿保险费、医疗费等)后,往往会发现多缴了税。
居民税:徵收方式随离职时期而变
居民税是针对上一年度所得,在次年6月至次次年5月后付款[总务省](其机制请参见 居民税的机制与计算)。在职期间从工资中代扣(特别徵收),但离职后此代扣停止,因此剩余部分的处理会随离职月份而不同。
| 离职时期 | 剩余居民税的处理 |
|---|---|
| 1月至5月离职 | 原则上从最后一笔工资或退职金中一次性徵收至5月部分 |
| 6月至12月离职 | 切换为普通徵收(自己用缴款单缴纳)。如有意愿也可一次性徵收 |
由于居民税为后付款,即便在离职后收入下降的年份,也会被课以针对上一年度(有工作的那年)所得的居民税。在无业、收入减少的时期会收到一笔不小的缴款单,因此把这笔钱与生活费分开预留会更安心。
退职金相关的税金
退职金(退职一次性给付)作为退职所得,与工资分开,采用优惠的计算方式。工龄越长,可享受的扣除越大。
退职所得扣除额:工龄20年以下=40万日元×工龄年数(最低80万日元)/工龄超过20年=800万日元+70万日元×(工龄年数−20年)。工龄不足1年的部分向上取整。
只要向单位提交此申告书,就会以上述优惠计算完成源泉徵收,原则上无需办理确定申告。若忘记提交,会按退职金金额一律20.42%进行源泉徵收,多缴部分需通过确定申告取回[国税厅 No.2732]。
以一次性方式领取iDeCo时会使用退职所得扣除,但如果之后再领取单位的退职金,为防止扣除重复的调整期间已自2026年1月由5年延长至10年。由于领取的顺序、时期不同会导致税额变化,请尽早考虑iDeCo与退职金的领取时期。
社会保险・养老金的切换(有空白期的人)
若离职后不立即跳槽,则需自己切换医疗保险和养老金。
・医疗保险:①任意继续(最长2年)②国民健康保险③家属的抚养 三者择一
・养老金:从厚生年金转为国民年金(第1号)。须在离职日次日起14天内到市区町村办理手续
这些保险费属于社会保险费扣除的对象,办理确定申告时请勿忘记申报。
常见问题
如果到年底都没有跳槽,需要办理确定申告吗?
由于无法接受年末调整,需在次年办理确定申告。因源泉徵收过多而退税的情况很多,即使麻烦也还是申报更划算。
退职金也需要办理确定申告吗?
只要已向单位提交"关于退职所得领取的申告书",原则上无需办理。若未提交,会被一律源泉徵收20.42%,需通过确定申告结算并取回。
为什么离职次年会收到居民税的缴款通知?
因为居民税是针对上一年度所得的后付款。即使因离职而收入下降,仍会被课以有工作的上一年度部分的居民税。以普通徵收的缴款单缴纳。
如果把前一份工作的源泉徵收票弄丢了怎么办?
向前单位申请补发。源泉徵收票对于新单位的年末调整或确定申告都是必备的,请务必取得。
总结
参考链接(出处)
本文依据以下公共机构的资料编写(中立、一次信息)。制度会有修订,办理手续前请确认最新内容。
※本文为一般性信息提供,并非税务咨询。个别判断请向税务署、税理士确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