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你只记得「医疗费扣除=一年超过10万日元才能用」,那么每年很可能都在吃亏。实际上,收入较低时即使不到10万日元也能使用,家人的费用可以合并计算,而收到的保险金若扣减方式弄错,扣除额也会随之改变。只要正确把握要点,退回的金额就会大不相同。本文将计算公式与具体示例、保险金的正确扣减方法、可扣与不可扣的界线,以及与自我药疗税制(セルフメディケーション税制)的得失比较一并整理,让你在办理报税时不再迷惑。
什么是医疗费扣除(先记住三点)
医疗费扣除是指,当一年间(1月1日~12月31日)所支付的医疗费超过一定金额时,可将超出部分从所得中扣除的所得扣除。它不是直接从税额中扣减的「税额扣除」,而是通过缩小课税对象的所得,来减轻所得税与次年度的住民税。首先要把握的是以下三点。
① 同一生计家庭成员的医疗费可以合并计算(即使不同住,只要通过汇款等维持同一生计即可)。
② 公司职员也需要自己办理报税。年末调整无法办理此项扣除。
③ 即使忘记申报,也可追溯5年(退税申报)。过去年度也能追回。
计算公式与「起扣额」
起扣额为 10万日元。但当年综合所得金额等不满200万日元的人为「综合所得金额等 × 5%」(比10万日元小)。扣除额的上限为200万日元[国税厅 No.1120]。
要点在于,所得越低,起扣额就越低。例如以打工收入等综合所得为150万日元时,起扣额为 150万日元×5%=7.5万日元。即使医疗费只有8万日元也能享受扣除。在因「不到10万日元所以没戏」而放弃之前,请先确认自己的起扣额。
用具体示例看懂「能退多少?」
退回(减轻)税额的大致标准,为扣除额 ×(所得税率+住民税率10%)。所得税率对所得越高的人越高,医疗费扣除的效果也随之越大。
减轻税额 ≒ 8万日元 ×(20%+10%)= 约24,000日元(所得税退税 约16,000日元+次年住民税 约减少8,000日元)
扣除额 = 9万日元 − 7.5万日元 = 1.5万日元(按10万日元基准为0日元,但按5%基准则有扣除)
| 年度医疗费 | 补偿额 | 扣除额(起扣额10万日元) | 减轻税额的标准(税率20%+住民税10%) |
|---|---|---|---|
| 15万日元 | 无 | 5万日元 | 约15,000日元 |
| 35万日元 | 5万日元 | 20万日元 | 约60,000日元 |
| 60万日元 | 10万日元 | 40万日元 | 约120,000日元 |
※减轻税额因所得税率而异。税率5%的人即使扣除额相同,减轻也会缩小为(5%+10%)。
容易出错的「补偿额扣减方法」
收到保险金或给付金时要从医疗费中扣减,但扣减方式弄错,就会吃亏,或者反而造成申报错误。国税厅的规则很明确。
规则1:补偿额以「该给付所对应的医疗费」为限度扣减
扣减的,始终限于导致该保险金等被支付的那部分医疗费的范围内。即使扣不完有剩余,也不从其他医疗费中扣减[国税厅 答疑事例]。
对象医疗费 = 25万日元 − 20万日元 = 5万日元 → 5万日元 − 10万日元 = 扣除0日元(本例无扣除)
规则2:不要弄错该扣与不该扣的项目
从医疗费中扣减(补偿额)
- 人寿保险·医疗保险的住院给付金·手术给付金
- 高额疗养费·疗养费(健康保险的返还)
- 生育育儿一次性补助金
- 以补偿医疗费为目的的损害赔偿金
不扣减(并非补偿)
- 伤病津贴(停工的所得补偿)
- 生育津贴(停工的所得补偿)
- 慰问金
- 用途并非补偿医疗费的给付
生育育儿一次性补助金要扣减,但生育津贴不扣减。津贴是「无法工作期间的所得补偿」,并非医疗费的补偿。若混淆两者而将两项都扣减,就会把扣除额申报得过小。
可扣与不可扣的项目(含灰色地带)[国税厅 No.1122]
较易成为对象
- 诊察·治疗·住院·手术的费用
- 治疗用的处方药·非处方药(市售药)
- 牙齿治疗(保险诊疗、以治疗为目的的自费诊疗·种植牙)
- 治疗用的通院交通费(公共交通工具)
- 生育·分娩费用、孕妇产检
- 为恢复视力的LASIK·ICL
- 介护保险下一定的设施·居家服务自付部分
- 不孕治疗·人工授精的费用
较难成为对象
- 健康诊断·全身体检(※发现异常并转入治疗时为对象)
- 预防接种、增进健康的保健品·维生素剂
- 以美容为目的的整形·牙齿美白
- 近视等的普通眼镜·隐形眼镜费用
- 因本人或家人方便而产生的差额床位费
- 自用车的汽油费·停车费
- 原则上的出租车费(无法使用公共交通工具的紧急情况等为对象)
通院交通费以是否「治疗上直接必要」来判断。电车·公交为对象,自用车的汽油·停车费为对象外。出租车原则上为对象外,但情况紧急或无法使用公共交通工具时可获认可。年幼子女或行动困难者通院时所需的陪同人交通费也可能成为对象。没有收据的公共交通工具票价,请以备忘记录日期·路线·金额。
与自我药疗税制「哪个更划算?」
在市售药购买较多的年份,有时可以选择用自我药疗税制代替通常的医疗费扣除。两者不能并用,须二选一[国税厅 No.1129]。
| 项目 | 通常的医疗费扣除 | 自我药疗税制 |
|---|---|---|
| 对象支出 | 治疗用的医疗费总体 | 对象市售药(转换OTC医药品等)的购买费 |
| 起扣额(下限) | 10万日元 / 综合所得不满200万日元为所得×5% | 12,000日元 |
| 扣除上限 | 200万日元 | 88,000日元(相当于购买费10万日元为止) |
| 条件 | 无特别要求 | 须进行健康诊断·预防接种等「为健康的一定举措」 |
| 适用期限 | 永久 | 至令和8年(2026年)12月31日的购买部分 |
若年度医疗费超过起扣额(10万日元或所得×5%),通常的医疗费扣除多为有利。反之,医疗费虽少,但一年购买对象市售药超过1.2万日元,则有可能用自我药疗税制取得扣除。请试算两者的扣除额,选择较大的一方(在报税申报书等制作专区可同时计算两者)。
申报的步骤与必要文件
- 汇总一年的医疗费。利用国税厅的「医疗费汇总表」,或健保寄来的「医疗费通知(医疗费明细)」,可让明细书的制作更轻松。
- 制作「医疗费扣除明细书」。自2017年度起不再需要提交收据,改为附上明细书(附上医疗费通知可简化明细填写)。
- 制作·提交报税申报书。国税厅的「报税申报书等制作专区」及e-Tax很方便。输入补偿额后会自动计算扣除额。
- 收据保管5年。虽不需提交,但请妥善保存,以便税务署要求时能出示。
即使忘记申报医疗费扣除,从该年度次年1月1日起5年间都可以办理退税申报。若过去有医疗费较多的年份,可以追溯取回。
常见问题
家人的医疗费应由谁合并申报?
将同一生计家庭成员的部分合并,原则上由所得税率较高的人申报,减轻额会更大。若双职工家庭,基本是合并到收入较多的一方。
不超过10万日元就不能用吗?
不是。综合所得金额等不满200万日元的人,起扣额变为「所得×5%」,因此即使不到10万日元也有可能扣除。
高额疗养费或保险金一定要全额扣减吗?
以该给付所对应的医疗费为限度扣减。扣不完的部分无需从其他医疗费中扣减。伤病津贴·生育津贴并非补偿,因此不扣减。
一年只买了市售药的情况呢?
只要进行了健康诊断或预防接种等举措,对象市售药购买费超过一年1.2万日元的部分,就有可能选择自我药疗税制(与通常的医疗费扣除择一适用)。
忘记申报的过去年度部分呢?
作为退税申报,只要在该年度次年起5年以内,就可以追溯申报。
总结
参考链接(出处)
本文基于以下国税厅公布资料撰写(中立·一次信息)。制度可能修订,请在申报前确认最新内容。
- 国税厅 No.1120 支付医疗费时(医疗费扣除)(日文)
- 国税厅 No.1122 成为医疗费扣除对象的医疗费(日文)
- 国税厅 No.1124 成为医疗费扣除对象的介护保险制度下服务的自付额(日文)
- 国税厅 答疑事例 超过所支付医疗费的补偿金(日文)
- 国税厅 No.1128 成为自我药疗税制对象的特定一般用医药品等购买费(日文)
- 国税厅 No.1129 自我药疗税制(医疗费扣除的特例)(日文)
- 国税厅 报税特集 致享受医疗费扣除者(日文)
※本文为一般信息提供,并非税务建议。个别判断请向税务署·税理士确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