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内FX(外汇保证金交易)的利润,是与工资不合并计算的申告分离课税、统一20.315%。无论赚多少,税率都保持不变,亏损的年份还可以使用3年的亏损结转扣除。另一方面,还有一些重要区别:不能与股票或加密资产进行盈亏通算,海外FX交易商则适用综合课税(最高55%)。本文将结合国税厅的出处,梳理FX税金的规则以及确定申告的要点。
① 国内FX的利润(汇兑差益+掉期点数)作为"与期货交易相关的杂所得等",适用统一20.315%(所得税15%+复兴特别所得税0.315%+住民税5%)的申告分离课税[国税厅 No.1521]。
② 可以与CFD、期货、期权进行盈亏通算,但不能与股票、投资信托、加密资产通算。
③ 亏损可结转至此后3年(以每年连续进行确定申告为条件)[国税厅 No.1523]。
④ 海外FX交易商不在此范围内=作为综合课税的杂所得(累进、最高55%),也不能结转。
⑤ 公司职员在工资以外所得超过20万日元时需要进行确定申告(即使在20万日元以下,也需要进行住民税的申告)。
税率与所得的区分
| 国内FX | 海外FX交易商 | |
|---|---|---|
| 所得区分 | 与期货交易相关的杂所得等(申告分离)[国税厅 No.1522] | 杂所得(综合课税) |
| 税率 | 统一20.315% | 累进 约15〜55%(含住民税) |
| 亏损结转 | 可结转3年 | 不可 |
| 与其他盈亏通算 | 可与CFD、商品期货、日经225期权等通算 | 仅限综合课税的杂所得内 |
课税对象是已平仓并确定的汇兑差益+收到的掉期点数(未平仓头寸的浮盈原则上不在范围内。掉期的处理因交易商的规格而异,请通过年度损益报告书确认)。利润越大,与综合课税的加密资产(最高55%)相比越是有利的税制。
盈亏通算与"3年结转"的用法
- 在同一组内通算:FX的亏损可以与CFD、商品期货、股价指数期货/期权等"与期货交易相关的杂所得等"的利润相抵。不能与股票、投资信托(另一种分离课税)或加密资产(综合课税)相抵。
- 亏损结转"申告了才有效":在亏损的年份通过确定申告申报亏损,此后每年连续申告,就可以从此后3年的利润中扣除[国税厅 No.1523]。"因为亏了所以不申告"是放弃结转权利的做法。
- 例:去年−100万日元(已申告)→ 今年+150万日元 → 课税对象为50万日元,税额约10.2万日元。
需要确定申告的人及其做法
- 公司职员:包含FX在内的工资以外所得年超过20万日元时需确定申告(20万日元规则的详情。即使在20万日元以下,也需要进行住民税的申告)。
- 个人事业主・专职:与其他所得合并,照常进行确定申告。
- 必要文件:FX公司出具的年度损益报告书(期间损益报告书)。在申告书中使用"与期货交易相关的杂所得等"栏+计算明细书。使用e-Tax可以按照画面的引导输入。
- 可作为经费的项目:除交易手续费外,还有为FX而购买的书籍、研讨会、VPS使用费、通信费的按比例分摊等"交易直接必需的支出"。
- 申告的年份,6月的住民税决定通知书会反映住民税5%的部分。
海外FX交易商的注意事项(税制完全不同)
在未经金融厅登记的海外FX交易商处进行的交易,不属于申告分离课税的对象,成为综合课税的杂所得。适用与工资合并的累进税率(含住民税最高55%),亏损也不能结转。除了"即使能靠高杠杆赚钱也会被税金拿走"的结构外,还频繁发生出金纠纷以及无登记交易商招揽造成的损害。仅从税制层面来看,国内交易商就大为有利。
常见问题
FX利润的税金是百分之多少?
国内FX无论利润大小,都统一为20.315%(所得税15%+复兴特别所得税0.315%+住民税5%)的申告分离课税。海外FX交易商的情况下为综合课税,根据所得最高会征收约55%。
FX的亏损可以与股票的利润相抵吗?
不可以。FX是"与期货交易相关的杂所得等",股票是"股票等的转让所得等",属于不同组别的分离课税,因此彼此之间不能进行盈亏通算。可以与FX通算的是CFD、商品期货、股价指数期权等同组别的交易。
亏损的年份也应该进行确定申告吗?
应该。申报亏损,此后每年连续申告,就可以从此后3年的利润中扣除亏损。不申告的话会失去结转扣除的权利。
公司职员从多少利润开始需要申告?
包含FX在内的工资以外所得年超过20万日元时,需要进行所得税的确定申告。请注意,即使在20万日元以下无需申告的情况下,住民税的申告仍需另行进行。
数据出处
- FX的课税关系(申告分离・20.315%):国税厅 No.1521 外汇保证金交易(FX)的课税关系(日文)
- 与期货交易相关的杂所得等课税特例(盈亏通算的范围):国税厅 No.1522(日文)
- 亏损的结转扣除(3年・连续申告):国税厅 No.1523(日文)
※本文为一般性信息提供,并非投资招揽或税务上的建议。掉期点数的课税时点等细节因交易商的规格及个别情况而异,请向税务署、税理士确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