"宗教法人免税""和尚稳赚不赔"。这些是常听到的说法,但准确地看制度,它们一半是真的,一半是误解。布施和香火钱确实非课税。然而,停车场经营和商品销售等"收益事业"要缴纳法人税,住持和神主的工资也照常缴纳所得税。从"护身符非课税、明信片课税"这样有趣的分界线开始,我们依据国税厅的资料进行解说。
① 布施、香火钱、戒名料、玉串料等本来的宗教活动收入非课税(属于捐赠、喜舍,而非具有对价性的销售的整理)[国税厅 宗教法人的税务]。
② 但是,"收益事业"(法定的34个行业)要课征法人税。税率为公益法人等的减轻税率(年800万日元以下15%、超过部分19%)。
③ 护身符、御神签=非课税,明信片、钥匙扣的通常销售=课税。"实质上是喜舍还是买卖"是分界线。
④ 住持、神主、职员的工资照常缴纳所得税,法人有源泉扣缴义务。"和尚稳赚不赔"是把法人和个人混为一谈。
⑤ 境内地、正殿等宗教用不动产固定资产税也非课税。但停车场和出租土地课税。
非课税与课税的分界线(速查表)
| 收入 | 税金 | 理由 |
|---|---|---|
| 布施、香火钱、戒名料、初穗料、玉串料 | 非课税 | 无对价的捐赠(喜舍) |
| 护身符、护符、御神签 | 非课税 | 因售价与成本之差被认定为实质上的喜舍金[国税厅] |
| 明信片、线香、蜡烛、念珠、钥匙扣等按通常价格销售 | 课税(物品销售业) | 与一般零售竞争的"买卖" |
| 停车场经营、土地建筑物的出租 | 课税 | 收益事业(停车场业、不动产租赁业) |
| 幼儿园的经营、墓地的永代使用料 | 原则非课税(一定要件) | 公益性高的事业的特例 |
| 婚礼会场、宿坊(旅馆式运营)、出版、餐饮 | 课税 | 收益事业(席贷业、旅馆业、出版业等) |
被课税的是法人税法施行令中列举的34个行业的"收益事业"、持续地设置营业场所进行的情形。也就是说,并非"因为是宗教法人所以全部免税",而是宗教活动非课税、买卖课税这样的划分。
即便如此仍存在的"优惠"的内容
- 收益事业的税率较轻:相对于普通法人的23.2%,宗教法人等公益法人等为19%(年800万日元以下为15%)。此外,将收益事业的利润用于宗教活动时,可作为"视同捐赠"将一定金额计入损金。
- 固定资产税、不动产取得税的非课税:境内地、正殿、社殿等宗教用不动产非课税(地方税法)。即使是市中心的黄金地段,只要是宗教用途,固定资产税就为零。
- 布施也不征收消费税(因不具对价性而不课税)。
- "没有"遗产税:因为法人没有死亡,所以寺庙的财产即使换代也不成为遗产税的对象。以将个人资产转移到宗教法人的形式进行避税之所以成为问题,正是由于这个原因(法人资格的买卖等。恶劣案例会被否认、课税)。
"和尚稳赚不赔"是真的吗(对个人的课税)
- 住持、神主领取的工资(董事报酬),与公司职员一样要缴纳所得税、住民税。宗教法人也有源泉扣缴义务[国税厅]。
- 如果布施不经过法人账户而放入个人钱包,那就是住持个人的所得(漏报),是税务调查的典型指摘事项。对宗教法人的调查每年都在进行,"私自挪用布施"而被追征的案例并不罕见。
- 也就是说,"稳赚不赔"只有在没有适当记账的情况下才成立,而那不是优惠,只是单纯的逃税。
优惠的依据与论点(中立地)
- 非课税的道理:除了宗教活动不是获取对价的经济活动、具有公益性这样的整理外,还有为避免国家通过课税介入宗教的政教分离(宪法)的观点。
- 批判方的论点:无实态的法人资格的买卖、休眠法人的滥用、与收益事业的边界的暧昧、对巨额不动产非课税的质疑等。每当围绕特定团体出现社会问题时,"宗教法人课税论"就会再度升温;但也存在认真活动的大多数小规模寺社处于亏损经营这样的实态,因此一律课税论并不简单。
- 本文不处于对是非作出结论的立场,但我们认为,了解制度的真实面貌——既非"全部免税"也非"无圣域的逃税温床"——是讨论的出发点。
常见问题
宗教法人真的不缴税吗?
布施等本来的宗教活动收入非课税,但停车场经营和物品销售等34个行业的收益事业要课征法人税(800万日元以下15%、超过部分19%)。对职员工资的所得税也有源泉扣缴义务,并非"完全免税"。
护身符的销售为什么非课税?
护身符、护符、御神签因售价与成本的差额被认定为实质上的喜舍金(捐赠),故被视为不属于收益事业。另一方面,以通常价格销售明信片、钥匙扣等的行为与一般零售无异,因此属于课税对象。
住持的收入免税吗?
要课税。住持、神主从宗教法人领取的工资作为工资所得,是所得税、住民税的对象,法人有源泉扣缴义务。如果布施不经过法人记账而由个人领取,则构成漏报,是税务调查的典型指摘事项。
寺庙的土地不征收固定资产税吗?
境内地、正殿等供宗教之用的不动产依地方税法非课税。但按月出租的停车场、出租公寓等以收益为目的使用的部分要缴纳固定资产税。
数据出处
- 宗教法人的税务(收益事业34个行业、护身符等的处理、源泉扣缴义务):国税厅 手册《宗教法人的税务》(日文)
- 公益法人等的法人税率(19%、800万日元以下15%):国税厅 No.5759 法人税的税率(日文)
- 宗教用不动产的固定资产税非课税:地方税法第348条第2项
※本文是税制的解说,不以评价特定宗教或团体,或主张加强课税、维持现状中的任何一方为目的。